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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事业
凌河区高度重视各项社会事业工作,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,积极实施文化创新工程和社会温暖工程,提升城区文明程度,增加群众幸福指数,全力打造文化活跃区和民生优裕区,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。
成立了全市首家高标准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,彻底清除了“零就业家庭”,2003年以来,实名制安排就业96527人,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783万元,培训下岗失业人员8000余人,城乡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.2%以内。人居环境得到改善。完成了关单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,启动了兰花里棚户区、花园里旧楼群改造动拆迁和万年里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,瑞士家园、时代家园、红叶枫景、黎明东方园等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,天成大厦、科技嘉园、海锦大厦等项目开工建设。环卫体制改革率先进行,经验在全市推广。巩固了“门前三包”成果,大力整治非物业小区,取缔马路市场。文化教育水平全面提高。高标准建成吉庆小学、素质教育实践基地、中心幼儿园、文化馆、图书馆和校园网,成功举办了三届“古玩文化节”和 “全民健身节”,教育工作获省级以上荣誉31项,成为省内第一批、辽西首家“双高普九”县区。卫生体制改革取得突破。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个,服务站50个,人口覆盖率达到97%以上。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.13‰以内,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3以内,被评为省“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”。社区建设工作再创新高。成立了全市首家社区服务中心,37个社区“一站四室”面积达到市定标准,被评为国家、省级“社区建设示范区”。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。实行了低保户大病救助、突发情况应急救助和困难群体慈善资助,仅“十五”期间,对12942户28271人发放低保金1.06亿元。做好残疾人就业和康复扩面工作,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,康复1274人,就业317人。妥善解决事关部分群众切身利益的用水、供电、养老、医保等历史遗留问题。居家养老工作被确定为省级示范区。应急能力不断增强。有效遏止了重特大生产事故、公共突发事件和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,被评为省“安全生产先进区”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显著。公安“三基”建设通过省厅验收,重大刑事案件逐年下降,连续四年被评为省“平安区”。普法教育深入进行,办理法律援助案件,提供法律服务。进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,规范了公务人员津贴标准。土地执法力度加大。物价秩序逐步规范。各种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。征兵工作荣获省先进单位“三连冠”,双拥优抚工作荣获省模范区“四连冠”。 做好污染源普查、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。妥善解决群众信访和市民投诉案件,提高办结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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